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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榔历史文化研究

谢赐履的“槟榔诗”兼说湘潭嚼食槟榔习俗的起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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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君湘

谢赐履(1661-1727年),字建侯,一字勿亭。清代广西桂林府全州县万乡桥渡人(今全州县龙水镇桥渡村),生活于康熙、雍正两朝,为清朝广西出任巡抚第一人。谢赐履不但是一位循吏,而且也是清初广西文坛有名声的诗人,著《悦山堂诗集》十二卷,其一至九卷传世,后三卷散佚,仅存目录。

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谢赐履中补辛酉乡试第16名举人。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出任崖州感恩(今海南省东方市)知县,两月后丁忧离任。

他在“筮仕者几以此为畏途”的海南,时间虽短,却推出了诸多惠民之举,力推槟榔产业,即为其一,他劝民广种槟榔,“感邑产榔自公始。”

悦山堂诗集·卷三·珠崖集》共收录谢赐履本人丁丑冬至戊寅春(康熙三十五年冬至三十六年春)不到一年间所创作的15首诗,其中有“槟榔诗”三首。

其一,《鲜槟榔》[1]:晶丸鲜剥露华新,海国初尝不厌频。香迸金盘争饷客,潮登赤颊颇宜人。十年作计谋生得,万里投荒习俗亲。莫讶乡风资口实,蠲烦突过紫黎津。原诗作者自注,“鲜榔苁剥莹若晶丸,甘香可味”;“槟榔树必十年然后作实,大者一穗二三百颗,岁可获者五六铢,崖民率以此为资生计”;“岭西风俗亦颇珍此味,但无鲜者。”

其二,《课农》[1]:人和岁美自君恩,春课农桑偶出门。满地晴沙喧燕雀,数家旭日散鸡豚。畲田滨海无多亩,矮屋环山又一村。相率耕工收获了,莫辞余力种榔孙。(笔者按:榔孙,即槟榔)

其三,《劝民种榔》[1]:残疆临海澨,丛薄带蒿袤。沙田半不毛,耕者苦瘠瘦。厥土宜榔孙,厥利倍耕耨。虽不救目前,近在十年后。诫尔诸父老,土膏方应候。接壤儋与崖,榔膏盍速购。户各限百株,滋培俾蕃茂。期以明年春,赏格待勤懋。单骑必覆按,苟惰罚无宥。勉之在将来,业成民可富。

原诗序:“南崖州县十有三,皆以种榔为业。每柯岁可获息五六铢,树百之家则衣食可取给于此。较之力田无终岁勤动之劳。树之一时有终身逸获之乐。感邑故山多田少,耕者无由糊口而计不及此。予乃召集诸父老,俾及春雨霑濡,购种艺植,期以来岁分别多寡、勤惰示惩劝焉。”

康熙三十年进士、湘潭人陈鹏年(字沧洲)点评该诗云:“亭老似杜少陵,一片至诚恻怛,何其又绝似元道州也。”康熙五十七年状元、江苏常熟人汪应铨(字杜林)也有赞词:“韦苏州居官闵闵有恤人之心,此则公之实政矣。世人以一官为传舍,况海外荒瘠,去之恐不速耳。读此诗能不赧汗?”

谢赐履的“槟榔诗”体现出作者厚重的槟榔情怀,寄托了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为政信念,以及因地施策、进取务实发展槟榔产业的民本思想,同时他不经意间还给海南嚼食槟榔的习俗赋予了本土文化和养生保健的内涵。

谢赐履一生多次出入湖南,出任感恩县令之前,《悦山堂诗集》卷一、卷二收录有《洞庭阻雪》等咏三湘山水、胜迹诗十首;“槟榔诗”之后,谢赐履游历湖南的诗作收在《悦山堂诗集·卷四·浪游集》,共计有32首,诗作内容反映其长时间移舟浏阳河、湘江、洞庭,观山玩水、瞻仰古迹、凭吊前贤、拜访名流等活动足迹,多在长沙、浏阳、衡阳一带,没有具体涉及湘潭的记录。

秦汉以来,从广西进入中原的主要通道就是“湘桂走廊”与“潇贺古道”,由此入湖南零陵,再经过湘江水路至岳阳,或顺长江东下,或走陆路经湖北、河南、直隶进京。湘潭位于湘江水路的中段,湘江顺城而过,且河湾的泊船条件优于省府长沙。明朝中叶设县之后,湘潭因为“南接五岭,北通洞庭”之便利条件,很快成为湖南最重要的贸易中心、繁荣的水陆码头。

谢赐履从全州出广西北上,其行途依靠“湘桂走廊”。无论选择坐船走湘江——漓江一线,还是选择走陆路“桂林官路”驿道(湖南永州、东安,经枣木铺、黄沙河、全州、兴安、灵川到桂林,沿途多置驿站),然后在永州转湘江水路,湘潭都是他往返的必经之地。

他是否曾在湘潭靠岸游憩、停留盘桓却不留笔墨,又或是数过湘潭而不入,本文不一一考证。笔者只是以常理、常识忖度,对一个具有深厚“槟榔情怀”的文人,若亲眼见证了湘潭嚼食槟榔,或听闻槟榔属于湘潭商贸物品中的大宗货物,若不诗兴大发留下浓墨重彩的诗篇,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哪怕仅留下只言片语也属正常。谢赐履还与康熙帝誉为“天下第一能臣”的陈鹏年(1663—1723年,字北溟,别字沧洲,今湘潭县射埠镇大方上桥人)相知,陈氏生前曾评阅《悦山堂诗集》,点赞之词一并收入该诗集。各自家乡的饮食生活习俗,料想必是双方绕不过的交流话题,更会成为有幸亲临老友家乡那一方实地考察、关注的重点。查阅两人的著述,也找不到记录湘潭人喜爱槟榔的文字。由此从一个侧面可以推测:至少在康雍年间,湘潭还没有嚼食槟榔的习俗。

湘潭为什么会形成嚼食槟榔的生活习俗以及何时引进槟榔,有附会在湘潭地方历史重大事件上的两则民间传说广为传播,甚至构成为湘潭民众对槟榔产生广泛民间认同之基础。两则传说均收录在《湖南省志》(第二十六卷· 民俗志)[2]当中。第一则传说:顺治六年(1650年)正月,清兵在湘潭屠城九天,县城人口所剩无几。有安徽商人程某来潭,得老和尚口嚼槟榔辟疫之法收尸净城,以后程某在湘潭安家,将此物发扬光大,嚼槟榔习惯也延续下去;第二则传说: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湘潭发生大疫,居民多罹患臌胀病。县令白璟将药用槟榔分发患者嚼之,臌胀症状逐渐消失。尔后嚼之者众,久而成习。两则传说都有中医用槟榔治瘟病的常识做支撑,对应于湘潭地方瘟疫史纪中的真人真事,因此一般民众深信不疑。

考证史料,则可断定传说并非信史,湘潭嚼食槟榔习俗的缘起与时间节点,其实际与这两个历史事件没有关联,学者周大鸣、李静玮、何歌劲、张恩迅、申玲玲等已有详实的考论。关键证据是两次大事件中的亲历者、见证人,留给后人的文字记叙里,治瘟、防疫药方,净尸、瘗骨过程,都没有提及“槟榔”半个字。

“顺治六年清军屠城”事件的最可靠一手史料是亲历灾难及参加灾后重建湘潭的徽州盐商的笔记,包括:汪煇《湘上痴脱难杂录》,收入《湘潭县志·艺文》(卷三十九,清嘉庆二十三年刻本);汪煇《白骨释疑》《重修白骨冢兼造希青亭合传》,黄克念(字希倩)、程奭(字青来)《白骨冢碑记》《收瘗白骨小传》《重培白骨冢告成日祭文》《书二圣寺地契尾》,汪錞《白骨冢希青亭合传》,收入汪煇、曹翊等輯《希青亭集》(清道光刻本,湖南省社科院有藏本)。

白璟,字希宋,号璞斋,奉天人,于乾隆四十一年、四十五年、四十七年三任湘潭知县,任内乾隆四十四年湘潭发生大疫。乾隆四十五年,为歌功白璟政绩,湘潭民众在今十六总建白公渡作为献给其母的贺寿礼。为此,白璟撰《燕喜亭碑记》(渡亭名“燕喜”)、 白璟师狄如焕作《白公渡泛舟记》、邑人刘元熙作《白公渡碑记》,以纪其事;乾隆四十六年白璟主修狄如焕纂《湘潭县志》,光绪版《湘潭县志》留下“白璟传”,以上可能记载白璟政绩的文字里,均未提及他“利用槟榔除疫”的“功绩”。

历代方志,当为地方史最权威、最全面的记录文本。《湘潭县志》首修于明成化五年至九年(1469-1473年),二修于明嘉靖三十二年 (1553年),三修于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四修于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五修于清康熙三年 (1664年),六修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七修于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八修于清乾隆二十一年 (1756年),九修于清乾隆四十六年 (1781年),十修于清嘉庆二十二年 (1817年),十一修在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自明成化始至清光绪止420年间,共计纂修11次,除首修成化志、三修万历志、四修顺治志和六修康熙志4个版本散佚,余下7个版本都保存完整[3]

据湘潭地方史专家何歌劲先生的考证,吕正音主修、欧阳正焕纂乾隆二十一年版《湘潭县志》没有提到槟榔;而白璟主修、狄如焕纂的乾隆四十六年版《湘潭县志》上已明确记载有民俗“酷嗜槟榔”,意味着湘潭人嚼食槟榔到了非常喜欢的程度[4]。笔者除了翻检过清光绪十五年陈嘉榆主修、王闿运纂《湘潭县志》外,其余数种没有系统阅读、逐篇查实。本文结合何歌劲先生的推断,把湘潭嚼食槟榔的起始时段最早上溯至乾隆年间。

参考文献:

[1](清)谢赐履著,蒋钦挥等点校.悦山堂诗集[M].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pp38-41.

[2]李跃龙主编.湖南省志(第二十六卷· 民俗志)[M].五洲传播出版社,2005年,pp357—358.

[3]文鸣.历修《湘潭县志》及失传版本查考[J].图书馆,2009年,第3期.

[4]王秀山记录整理.何歌劲谈槟榔[OL]. /kxyj/hnblyjy/bllsywh/blwwytykc/23286625f4ba479da5efa3cc66eff225.htm,2022-10-20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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