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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 2020-2021学年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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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 2020-2021学年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我校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2020-2021学年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参评对象

(一)评选5个左右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参评对象为各教学院。

(二)评选30名左右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参评对象为全体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其中从事就业创业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为各教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就业创业工作的辅导员以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按照《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就业情况核查工作、创新创业开展工作,经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得分居前的学院获评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二)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

1.就业创业工作专职人员

(1)思想素质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2)政策水平高,业务工作能力强,认真做好学生就业创业日常工作,上报各种资料准确、及时,按时、按量、优质完成学校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3)通过多途径收集、了解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时向学生公布并反馈给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积极邀请、引进用人单位来校挑选、录用毕业生。

(4)工作大胆,锐意进取,努力开拓,服务意识好,能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自觉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的权益和学校信誉。

(5)能够深入细致、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且成效明显。

(6)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其他教职工

(1)思想觉悟高,有爱心,积极关心学生成长,热心指导学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2)本学年度联系2家以上(含2家)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或成功推荐5名以上(含5名)毕业生就业,或担任学生的创业导师、积极参与项目培育指导。

(3)关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积极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条件,为推进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做出一定贡献。

三、奖励办法

对评选上的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学校分别授予“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教学院应认真总结2020-2021学年度就业创业工作成绩和经验,明确下一年度的工作重点,所有学院均须同时报送就业创业年度工作总结。

(二)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发动,开展自评、自荐或推荐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一人,上一年度评选为先进单位的可酌情推荐两人(请做好排序)。

(三)拟申报单位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和《湖南科技大学教学院就业创业工作考核自查评分表》,拟申报个人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所有材料须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并于11月8日前报送招生就业处综合科(立德楼A305),联系电话:58291319,邮箱:351931984@qq.com。

(三)招生就业处收集材料后进行初审,并组织考核工作小组会评,评审结果报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报学校审批同意后由学校行文予以表彰。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湖南科技大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湖南科技大学教学院就业创业工作考核自查评分表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


就业

创业工作主要成绩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科技大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职称\职务


单位


工作岗位


主要事迹(可另附页)

非专职人员须列举联系来校的单位名称、推荐就业的毕业生信息(姓名、学号、专业、就业单位、联系方式等)或者指导的创新创业项目相关情况等

所在单位意见

签章

   

学校审批意见

公章

   


附件3:

湖南科技大学教学院就业创业工作考核自查评分表

单位名称(公章):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自评相关数据、简要意见或记分依据

自评记分

一、

基础

保障

20分

1.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和书记任组长的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2分)



2.学院领导重视,院务会研究招生、就业、创业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教职工大会部署落实就业创业工作(3分)



3.工作制度较为完善,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招生、就业,支持创新创业(2分)



4.至少明确1名专职辅导员为就业创业专干,保持相对稳定,并创造条件提升就业创业专干业务素质(2分)



5.重视招生就业相关网页建设,招生就业信息及时更新(2分)



6.建立良好的信息平台,广泛利用现代手段多渠道发布就业创业信息(3分)



7.有供需洽谈的场所和用于就业工作的办公设备(2分)



8.有用于创新活动开展、创业项目孵化的场所和设施(2分)



9.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学院创新资源和学生孵化项目数据库(2分)



二、

日常

管理

18分

10.就业创业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具体实施方案(2分)



11.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及时传达落实会议或文件精神(2分)



12.就业创业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有关政策、毕业生信息、创业信息等,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办理相关手续(2分)



13.及时准确统计、报送学院和专业介绍等招生宣传材料、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纸质及电子文本数据准确规范(3分)



14.毕业生资格审查信息准确,无漏报、错报现象(2分)



15.就业资料分类整理,就业协议书规范管理,无借用乱用现象(2分)



16.创业团队、场地、项目管理规范,指导到位,无不良反映(3分)



17.接待用人单位、合作单位主动、周到,无不良反映(2分)



三、

市场

建设

16

18.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就业市场建设,每年建立3家以上就业(创业)基地;每年邀请不少于2家新单位来校招聘(2分)



19.积极参加学校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学院、学科、专业特色(2分)



20.建立相对稳定的用人单位数据库,并保持经常联系,积极邀请用人单位参加学校大型供需见面会(2分)



21.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现场招聘会、网上双选会,效果明显;自主组织有一定规模的招聘活动,每年不少于5(3分)



22.挖掘和充实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积极将科研资源转化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每年新增1项以上创新创业项目(2分)



23.学院发挥自身学科优势,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多渠道开展实践活动,每年新增1项以上学生创新团队,积极为社会提供服务支持(2分)



24.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往届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校友就业去向、职业发展状况,认真分析就业市场规律,关注校友发展(3分)



四、

指导

服务

16分

25.积极承担《就业指导》《创业基础》授课任务,教案、课件完备并及时更新,教学规范,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2分)



26.结合本学院实际,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准确把握就业意向,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3分)



27.为创新活动、创业团队与项目提供及时有效指导,开展创新创业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每学年不少于1次(2分)



28.积极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优秀校友、成功企业家举办就业创业专题讲座,每学年不少于2(2分)



29.结合本院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报告会、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模拟招聘会、就业知识抢答赛、辩论赛等(3分)



30.有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台账,有一对一帮扶措施,确保孤儿、残疾毕业生等100%就业;积极跟踪服务毕业未就业学生(2分)



31.就业政策宣传到位,毕业生积极参加选调生、大学生村官、预征入伍、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硕师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专项计划(2分)



五、

工作

绩效

30

32.正式签约率达到目标值得3分,超过1%0.5,最高总分6分,低于1%0.5,扣完为止(6分)



33.初次就业率达到目标值得3分,每超过1%0.5,最高分为6分,每低于1%0.5,扣完为止(6分)



34.灵活就业情况统计准确、真实,凡在学信网等平台有不实反馈者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5分)



35.违约率不超过1%,每超过1%0.5,扣完为止(3分)



36.学生在《就业指导》《创业基础》中学习认真,按时按质完成学习任务(2分)



37.积极组织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优秀毕业生报告会,效果良好(2分)



38.积极组织教师、学生参加就业、创新创业类活动、竞赛,在就业、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2项以上(2分)



39.毕业生教育效果明显,能安全、文明离校(2分)



40.每年至少公开发表1篇招生、就业创业工作研究论文或提交1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案例分析(2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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