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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生命科学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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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生命科学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7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文件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院2017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长:罗

员:蒋本桂 王宏冀 龙雪鸣 李凯琴 刘丽莉 肖璐 白宁宁 李玉峰 谭树华 王能强 易俗 邓森文 张大为 陈芝兰 张煜 周定港

二、奖助学金项目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24人)

1、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标准:每生5000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德育测评为优秀或良好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30%,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对于国家计算机二级、CET-4CET-6成绩合格或在学业成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家庭经济困难(已认定为我校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5)有处分者、恶意欠缴学费者(不办理贷款、不办理缓缴手续)不得参评。

4评审程序

学生填写并打印《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各班级务必在10月30日下午12:30-13:00将《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档)交至院学工办125办公室勤工助学部工作人员。

勤工助学部整理材料后交给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名单后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全院师生建议与监督,最后再出终榜。

5、国家励志奖学金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156人)

1、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受自然灾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优先考虑。

2、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一等为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二等为3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三等为2000元/年,各档比例分别为1:1:1。

3、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细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2017-2018学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评审时尽量杜绝出现凭个人感情选取的情况,必须严格进行,做到对

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以达到资助真正有困难的学生的目的。

(7)评议小组时除了按基本的申请认定材料,还需结合他们平时的消费表

现,购买高级化妆品,着名牌服装,铺张浪费现象则可先考虑其他生活简朴,

此现象严重者则可考虑取消其申请资格。

(8)所在地区属于国家认定的贫困县城,单亲(抚养方无稳定经济来源,

无法维持学习与生活需要)、残疾(需出示残疾证明,残疾等级)、烈士子女、遭

遇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等优先考虑。

(9)情况填写需具体,需写出家庭的直系成员,如有病症则具体说明,如年

老体衰,则注明具体的年龄,如家里欠债则要写明具体数额,家庭兄妹上学也写

清具体情况(是上初中,高中,大学,还是职高,贵族学校),其他特殊情也需详细说明。

(10)如申请学生有违反学院四查及学校纪律,学习不认真,态度不端正等现

象,则靠后考虑。

4、评审程序

(1)依据每班的学生人数,做出具体的助学金名额分配表,各班依据具体的名额分配表,严格按照评定细则择难推荐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初选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班级qq群里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打印2份《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勤工助学部收集整理相关申请学生材料,并把相关材料交给各年级辅导员或班主初审,依据评定细则,辅导员或班主任择难推荐困难学生,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再把初步确定名单交给学院副书记审核,确定名单,并公示名单,至少3个工作日,接受全院师生的建议与监督,再出最终名单

(5)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依据评定细则,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

(6)各班级务必在10月30日前完成国家助学金评定推荐工作,并将《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份纸质文本)和《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汇总表》(2份纸质文本)交到生科楼125勤工部工作人员,纸质档汇总表要传一份电子档到279719156@qq.com

1、此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所制定的评定细则评审,不得徇私,全过程要公平,公开,公正。

2、为广泛接受全院师生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各班级应及时将推荐结果告知本班学生,若有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至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电话:0731-58291610,或反馈至邮箱2728961374@qq.com;也可将意见反馈至学校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督邮箱(dxszzb@hnust.edu.cn)和监督电话58290703。

三、时间安排

完成内容

10.24(12:40-13:30

召开班团会议,安排与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相关的工作

10.30(12:30-13:00

各班上交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为广泛接受全校师生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学院公示时不仅公布本学院监督邮箱2728961374@qq.com,同时会公布学校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督邮箱(dxszzb @hnust.edu.cn

在推选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勤工部李探宙(183-9023-8281)联系。

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10月24日

《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

1、不可更改表格形式,除需要签名的地方手写外,其余填写内容统一打印出来。

2学习成绩必修课为除公共选修课外的所有课程。优秀门数指的是85分以上(含85分)以及成绩表上为的课程门数, 良好门数指的是75-84分以及成绩表上为的课程门数。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综合考评成绩统一填

3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格式为xxxx.xx,政治面貌为群众、共青团员、预备党员、中共党员其中一种,民族填写为x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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